杀害班花逃15年怎么过的 杀害班花逃15年是怎么回

奇闻怪事 2023-03-28 18:15www.huluw.com奇闻怪事

  杀害班花逃亡了15年,辗转得到新身份后,在深圳开公司拥有了千万家财却连房都不敢买,这像是悬疑小说的情节,却是真实发生的事件。

  2002年10月7日,被害女孩杨某(案发时23岁)是当时西安城南一所大学的校花,她怎么也没想到,在和自己男朋友孙某(案发时25岁)说分手的时候,被对方一时激动而杀害。

  从此孙某开始了逃亡生涯。孙某先后辗转青岛、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打工、做生意。2006年,孙某通过朋友在云南红河洗白了身份,改名杨某。2012年,孙某到达深圳后,做电子产品生意,现在经营着一家科技公司,资产已达上千万。另外,孙某在青岛打工期间认识一名女孩,随后两人结婚并生了两个孩子(一个7岁,一个3岁),妻子不知道他曾经杀过人。

  办案民警称,孙某这些年一直是租房子住,因担心民警抓捕,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以各种理由骗妻子换房子住。他在深圳做生意期间,还会经常变更公司的地址。

  据了解,孙某是江苏邳州人,他18岁时父母包办婚姻给其娶了媳妇但没有领结婚证,结婚后两人还有一个孩子。由于对于这次婚姻不满,孙某到西安上大学,毕业后在学校旁边与朋友合伙开了一间网吧。在经营网吧期间,认识了杨某并恋爱了一年多时间。案发后,孙某改名换姓,一直都没有与父母联系,他在老家的妻子也已改嫁。

  违法所得购买保险还能不能赔?

  本次事件中,孙某如果在逃亡的这些年,明知道自己曾经违法犯罪,但是想给自己的孩子留一些资产,从而购买过保险产品,那么这些保险产品在孙某被抓后是否还能继续理赔、承保?

  对此,金融界保险首席规划师张岩表示,孙某在逃亡期间作为投保人所购买的保险,原则上肯定是不赔的。这个就要涉及到他买保险的时候是否有如实告知了,如果孙某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没能如实告知,那么保险公司肯定会拒赔。

  但是如果是孙某现任的妻子作为投保人呢?

  金融界保险首席规划师张岩表示,还有一种情况是,孙某明知自己曾经违法犯罪,一旦被抓获,将不能再照顾自己的妻儿,所以让妻子作为投保人给自己和孩子购买保险,以保障她们未来的生活,这时候法院就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了,但是不能说一定没有问题。

  保险避税避债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很多保险业务员都表示,保险有避税避债的功能,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但是金融界保险首席规划师张岩强调:一般刑优于民上述定义中的《保险法》和《合同法》都属于民法,均不适用。依照刑法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保险公司在核保时,没有发现孙某妻子用于购买保险的钱属于违法所得,那么则有如下处理方法:

  如果保险事故没有发生,法院可以强制投保人退保,对保单里的现金价值进行追缴;如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已经获得保险金,法院也会强制执行保险金,用于偿还被挪用的资金及利息。原因是虽然从保险费到保险金经过了一定的转化,但保险金仍然来源于投保人挪用的资金,并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无偿取得这一利益。

  金融界保险首席规划师张岩表示,但是法院在最终判决的时候,肯定会考核孙某的妻子是否知情等各个方面,不能说一定会被没收,只能说要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来决定。即便是孙某的妻子自己有工作,用自己的工资付的保费,但是钱肯定是夫妻共有。这个不会成为法院判决的唯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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