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二审结果】聊城辱母案二审结果 刺

奇闻怪事 2023-03-28 18:16www.huluw.com奇闻怪事

  辱母案二审结果怎么样了?山东聊城的“辱母伤人案”引发了舆论的巨大反应,刺死辱母者案二审结果很多人都关注着,以下是趣谈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山东聊城辱母案二审结果,一起来看看辱母杀人案二审结果吧!

  ▲ 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办公楼(右),于欢及其母亲曾在这里被催款团伙控制、侮辱,最后酿出了血案。 图片来源 王瑞峰 摄

  山东聊城辱母案二审结果

  原标题:辱母案二审:最高法副院长疑回应于欢案 于欢辱母杀人案二审时间结果消息汇总

  总有一些新闻令人不忍卒读。因为一起去年的命案,山东省聊城冠县高利贷背后的暴力催债事件,备受全国关注。

  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山东济南主持召开刑事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明确表示:司法审判不能违背人之常情,独立审判与尊重民意并不矛盾。

  之前山东聊城的“辱母伤人案”引发了舆论的巨大反应;或许,沈德咏在山东的这次谈话是有的放矢的。

  长期以来,在公共案件中,总有一种声音指责所谓“舆论绑架司法”、“民意破坏法治”,甚至个别司法人员傲娇满满地表示“不亲自看完案卷,就评论判决的是非对错,就是耍流氓”。这已经不是要强调审判独立了,而是不想让公众说话,找出“专业的借口”堵上天下悠悠众口。

  任何判决都不应逃脱民意的议论、臧否,“无菌室”的司法,注定无法赢得公信。

  这次沈德咏在谈话中对司法案件中的“民心”、“人情”,有着很多充分的肯定:“讲人情,不是要照顾某个人的私人感情,而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和基本的道德诉求”、“将个案的审判置于天理、国法、人情之中综合考量”、“司法机关必须反躬自省”等。

  414聊城于欢“辱母杀人案”回顾

  2016年4月14日,一位22岁的男子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其中,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杜志浩,是11名催债人的领头者。除了辱骂,他还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脸上。他还脱下裤子,当着于欢的面,把自己的生殖器往苏银霞脸上蹭

  路过的工人看到了这一幕,选择报警,警察来到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随即离开。看到警察离开,情绪激动的于欢站起来往外冲,被杜志浩等人拦下。暴力上演,一死三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3月26日上午10时许,官方微博@山东高法 发布于欢案情况通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3月24日已受理此案。当日上午11时许,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通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调查于欢故意伤害案》。

  3月2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关于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的情况通报: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合议庭已于3月28日通知于欢的辩护人,被害人杜志浩的近亲属、被害人郭彦刚的诉讼代理人到我院查阅案卷。

  于欢刺死辱母案二审时间结果消息汇总

  据聊城新闻网消息,于欢案处警干警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责成冠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郭增金、朱秀明等人立案审查。

  于欢案经媒体报道后,聊城市迅速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工作组,就案件涉及有关问题展开调查。据聊城新闻网消息,调查组调取有关报警电话录音、与苏银霞有关的投诉、相关的报警处警视频和记录等资料,查阅分析处警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厂区监控录像、卷宗笔录等资料及视频,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取证谈话。

  央视记者从聊城市委宣传部获悉,经联合工作组调查,2016年4月13日,干警郭增金等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苏银霞的人身安全;2016年4月14日,干警朱秀明等人在多名讨债人员阻止于欢、苏银霞离开接待室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于欢案处警干警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责成冠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郭增金、朱秀明等人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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