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有了丈夫为什么

奇闻怪事 2023-08-07 08:00www.huluw.com奇闻怪事
       写这个回答的时候属实没想到会有不少人看,所以就随便写了一下,既然有三百赞了,我想还是认真整理一下。首先回答里说林奕含不无辜是基于事发时的台湾法律,她的“小三”身份是由法律定义的,这项我个人认为并不合理的破坏婚姻罪正是在林奕含自杀的影响下被废除的。但无论合理与否她生前确实违法,因为她已经成年,且陈有证明她是自愿的证据,所以如果陈的妻子告她的话,她会被定罪甚至判刑,而陈会因为有妻子的谅解书而不受影响。
关于她是否“自愿”这件事也并非妄议,她的闺蜜作证她那时候确实在和陈国星交往,举止亲密就是情侣,并且把陈当做男朋友介绍给朋友们的事应该是真的,这位闺蜜在她的文章里被称为“世世”,确实是关系亲近的朋友。
所以诱奸的事说不清……但有一点我觉得也要考虑:发生关系这种事就算女方真的同意了,男方很粗暴的话也足够痛苦到留下心理阴影的,就像强暴一样。而且这种事有第一次就会被默认为同意然后再有很多次,第一次很痛苦的话以后也不会愿意,每次都是痛苦的强暴。林奕含写过一篇主角名叫小森的文章,我觉得这篇应该是比较接近她的经历还有想法的,其中就写到小森喜欢听老师说话,但不想发生关系,身体上感到很痛苦。情感上陈国星也给她造成了很大伤害,他当时甚至不止一个婚外情人,林奕含知道这一点后发现他对自己并没有爱,只有欺骗。而且他能拿出几百页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显然是刻意保留的,这些证据让被他骗的女孩不敢报警。所以林奕含恨自己无能为力,如果她更无辜更完美一点,比如像房思琪一样只有13岁,就可以把陈送进监狱了。
林奕含有了丈夫为什么
总之这篇回答的意思是,我认为林奕含自杀的原因是她恨欺骗她的渣男,更恨自己无能为力,也不能接受法律和社会的不公平。但我从不认为“不完美”是她的污点,大多数受害人都是不完美的,如今法律已经不再苛责她的错误,我也希望更多人能接受,并且鼓励她们自己接受自己不完美的一面。如果这些都不能被坦然提出,提出就会当做是指责受害人的话,只会有更多不完美受害者不敢求助。
另外评论我都看了,我个人觉得讨论事实的话不要太情绪化,情绪会让人认为受害人全然完美没有“污点”,或者代入某种原配打小三的心情里。如果林奕含没有死,我们先看到的是陈的妻子小作文指控这位美女作家18岁时就插足我的家庭,并且拿出了陈提交给警方的聊天记录作证,舆论风向绝不会是现在这样,因为舆论总是裹挟并引导着情绪的东西,至于林是13岁被侵害的谣言我也不知道哪来的……
还有就是,我对林奕含的兴趣并非源自她的经历,而是她说“文学是否只是巧言令色”这句话,我觉得这句话很有洞察力,她不只是在说诱奸犯用“文学”欺骗别人,也是在说文学本身,文学总是讲究技巧的,就像我小学语文课上学议论文,学的是这篇文章通过“打比方”、“列数字”等等方法增强说服力,有力论证了核心论点。我们讨论的永远是通过写作技巧证明论点,而非论点是否正确本身。这些技巧是很有力的,歪理在足够的文学技巧包装下都可以看起来十分合理,读者或许感觉不对但一时找不到不对在什么地方。我想这种巧言令色是会同时欺骗作者的,作者也会被自己的文字说服,所以如果你觉得我的想法不对都可以评论,我不一定会改变想法,但你或许可以提醒到其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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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最后一次更新,主要是看到评论有关于陈的原配还有所谓“大婆教”的说法,事实上我在其他评论区看过不少对陈的妻子以及女儿的辱骂,说他们一家都不配为人之类。我更新这一段是因为我刚经历了父母离婚,对他们这个年龄的夫妻或许有些更深的了解,所以想在这里为妈妈辈的女性说两句话。
我想林奕含的大部分读者,包括我都是二三十岁左右的年龄,我们很容易共情和我们年龄差不多的人,但很难理解差了一辈的人。比如评论里有人这样说:
我父母离婚的事闹了两年多,其中一大原因就是男人根本不可能净身出户,即使他出轨证据齐全。净身出户的唯一可能就是双方协议,但一个屡次出轨的男人,你怎么可能指望他良心发现自愿放弃所有财产?
起诉离婚及其麻烦,四五十岁的女性也有事业,没有那么多精力准备起诉的事。更主要的是起诉能得到的收益不值得付出的精力代价,法院最多给过错方少分一些财产,比如双方四六分,只比对半多分到一成而已。这四成分出去就是一两套房和几十上百万存款,然后男人开开心心的拿着钱和小三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所以离婚根本不是简单的事,不要觉得四五十岁的女人傻,尤其是老公有钱有地位,她和老公一起拥有大量共同财产和社会地位的女人不可能傻,她比我们都多吃了二十年饭呢。男人也未必想离婚,因为小三不一定有他的一半财产重要。男人和女人不是敌人,出轨的丈夫和妻子也不是敌人,拥有财产的人和可能会夺走他的财产的人才是敌人。
因为她并不无辜,而且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不无辜。
她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是一个女孩爱上诱奸犯的故事,这其中是有爱的,她与房思琪一样是爱着诱奸犯的,我不敢说这么多年后她有了丈夫能不能摆脱掉这份“爱”,但这一定是她曾经最刻骨铭心的感情。
按照目前的调查信息来看,她与陈国星认识的时候已经成年(又查了一下,存疑,应该是至少17岁),也已经患了抑郁症。高中毕业后的暑假和陈交往时已经成年(有聊天和通话记录为证)。陈国星婚内出轨,利用了“教师”天然拥有的仰慕和信任诱惑她爱上自己。
于是18岁的林奕含和一个有妇之夫交往并发生关系,这其中诚然有许多诱奸,师生身份,她的抑郁症等等心理因素,但心理因素都是主观的,客观来说,这是一个她明知陈国星有家室的情况下当了小三的故事。
所以险些被判刑不是诱奸犯,是她自己,并且有人会用这一点来指责她,她自己也知道,所以房思琪只有十三岁,比她更纯洁无辜,是一个比她完美的无可指摘的受害者。房思琪的老师也是更加明确的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
只能说,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但十八岁到底还是很年轻,不是所有人都能明辨是非,何况林奕含本身就有心理问题,她是一个不完美的受害者,但偏偏对自己的不完美过于苛责。
今天看到了另一个回答下有人写了很长的回复,挺有道理所以再说一点,我读《房思琪的初恋乐园》的感受是林奕含对于房思琪和李国华之间的感情描写是中性的,她只是在极力描述房思琪的心理感受,而不是批判对方对她的伤害。
       所以我的理解是,林奕含写这本书并不是为了控诉强奸犯的罪名,而是描写她经历过的病态畸形的爱情,希望有人能理解她那段错误的感情。我相信她描写的感情经历是真的,因为没有经历过的人真的很难想象一个受害人是如何爱上诱奸犯并且一步步走向精神疾病,更别说描写的如此细致。但即使如此,也没有多少读者能真正共情房思琪,因为这种“爱”本来就是大部分人都不会也根本不该有的感情,我看到许多读者对这本书的感受都是对强奸犯感到愤怒,对受害者感到同情等等(还有急她为什么不反抗的hhh),而这恰恰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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